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消防装备市级集中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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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WCZ*-0*(招标文件编号:WCZ*-0*-*)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年消防装备市级集中采购项目(第三包、第四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御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东城坊镇石佛村村东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 | 河北御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Ⅱ型);移动照明灯组(锂电池);消防员防蜂服等 | 海洋王;海洋王;赛飞普诺等 | FW*;FW*;ZFFF-MI等 | *盏;*盏;*套等 | *元/盏;*元/盏;*元/套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西超、张运初、朱兰彬、汪永俊、韦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0*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00-*:00,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皋城中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汇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安丰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
| 附件下载: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年消防装备市级集中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pdf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