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供水管网和供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部分)第二批次施工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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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供水管网和供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部分)第二批次施工招标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供水管网和供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部分)第二批次施工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答疑事项如下:
问题*: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报价是否包含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临时设施措施、安全生产措施这四项金额合计
回复问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仍然包含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临时设施措施、安全生产措施,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 *)的相关规定,只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故需将投标函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修改为:安全生产措施。
问题*:补充及更正公告只有安全生产措施费,并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请问招标文件中“第三节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投标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报价必须达到或超过招标控制价中提供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响应性评审环节(*)投标总价是否唯一,投标总价是否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否达到最低要求;第四节否决投标条件*.响应性评审环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同一个投标总价大、小写不一致的除外);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少于规定的;”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是否应为安全生产措施费?
回复问题*: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 *)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故招标文件内对绿色安全防护措施费的要求调整为对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要求来进行报价即可,投标报价必须达到或超过招标控制价中提供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招标文件中涉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均按此进行调整。
问题*:请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证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里“综合评分表”中的“招标人自选项”内的第四项“优秀典型施工企业”证书要求
回复问题*: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中要求为准(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判定)。
问题*:招标文件里面“综合评分表”中的“招标人自选项”所设置的各项证书加分项目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此条款相违背其中规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回复问题*:本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范围包括投标报价、技术力量和企业资信、服务水平、履约能力等,旨在为公开招选具有资信评价良好、专业技术全面、人员配备齐全、服务意识和施工质量优秀的企业服务本项目。各项评分标准不存在指向性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单位。
本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韶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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