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美乡村”提质建设项目—鹤山市鹤城镇万和、坪山、五星村风貌提升及地质灾害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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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美乡村”提质建设项目—鹤山市鹤城镇万和、坪山、五星村风貌提升及地质灾害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二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页: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推荐程序 | 囗本项目不使用评定分离,或不启用推荐程序。 ?本项目使用评定分离,启用推荐程序,从候补投标人和未被选中的剩余正式投标人中推荐不超过*名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 |
*.*.* | 推荐入围委员会的组建 | 囗本项目不使用评定分离,或不启用推荐程序。 ?招标人组建推荐入围委员会,成员*人。 注:成员数量为*人以上单数,人员构成可参考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 |
修改为: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 推荐程序 | ?本项目不使用评定分离,或不启用推荐程序。 □本项目使用评定分离,启用推荐程序,从候补投标人和未被选中的剩余正式投标人中推荐不超过*名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 |
*.*.* | 推荐入围委员会的组建 | ?本项目不使用评定分离,或不启用推荐程序。 □招标人组建推荐入围委员会,成员*人。 注:成员数量为*人以上单数,人员构成可参考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 |
二、其他内容不变。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