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华实验室采购卧式加工中心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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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D*A*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季华实验室采购卧式加工中心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内容《第四章 评标》中
| 技术部分 | 对采购需求中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0分) | 对采购需求中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 “▲”的重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共*项),最高得*分: 每有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或“无偏离”的,该项得*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为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负偏离,如采购需求中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 对采购需求中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0分) |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二)性能指标”及“(三)配置清单”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其中“(二)性能指标”中以最小序号级别为一项评审单元,“(三)配置清单”作为其中一项评审单元)进行评审(共*项),最高得0.*分: 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每有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或“无偏离”的,该项得0.*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为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负偏离,如采购需求中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更正为:
| 技术部分 | 对采购需求中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0分) | 对采购需求中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 “▲”的重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共*项),最高得*分: 每有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或“无偏离”的,该项得*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为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负偏离,如采购需求中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 对采购需求中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0分) |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一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二)性能指标”及“(三)配置清单”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其中“(二)性能指标”中以最小序号级别为一项评审单元,“(三)配置清单”作为其中一项评审单元)进行评审(共*项),最高得*分: 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每有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或“无偏离”的,该项得0.*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为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负偏离,如采购需求中没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0*日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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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季华实验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号
联系方式:0*-*
名 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号科学院大院*号楼东座*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0*-*
项目联系人:罗萃蓥、李年秀
电 话:0*-*、0*-*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