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公安处警史馆、峨眉站派出所显示屏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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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公安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公安处警史馆、峨眉站派出所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公安处警史馆、峨眉站派出所显示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K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超

项目联系电话: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嘉里路*号西昌铁路公安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邓老师;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超;0*-*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栋*楼*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受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公安处(比选人)的委托,拟对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公安处警史馆、峨眉站派出所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BKCG-*

二、项目名称: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公安处警史馆、峨眉站派出所显示屏采购项目

三、比选内容: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公安处警史馆、峨眉站派出所显示屏采购项目采购,本次比选共选取*家申请人,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四、比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

五、参选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比选的比选申请人

开标结束后,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shixi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年**日至*年**每天上午*:00至*:00,下午 *:00至*:00(北京时间)在现场和网上同时发售,现场发售地址: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栋*楼*号)。

①现场获取: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②网上获取:供应商将第①条所述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报名备案登记表(请自行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费付款截图(付款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邮件正文需注明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邮件发送后电话联系(0*-*)进行确认。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向供应商收件邮箱发送磋商文件,即视为报名成功。开标当天请将相应材料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比选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按照比选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并同时在上公布。若比选申请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比选人,若因比选申请人预留的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八、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日**:*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栋*楼*号)。

十、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http://****.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附件下载:备案登记表-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公安处警史馆、峨眉站派出所显示屏采购项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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