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排医院布草租赁及洗涤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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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医院布草租赁及洗涤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0*,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00,更正为:*-*-* *: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0*:*:00,更正为:*-*-* *:00:00。
《招标文件》第四章“详细评审”中“投标人洗涤生产设备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更正如下:“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洗涤设备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每配置有一套连续洗涤机组洗衣笼自动化设备的,得*分,本项最高*分;(*)投标人每配置有*台卫生隔离洗脱设备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投标人每配置有*台烘干设备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投标人每配置有*台高速后整理熨烫线的,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未提供或其它不得分。备注:投标人提供投入设备设施的①购置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设备出租方须提供设备所有权证明(购置合同及发票,或自主生产证明),不得租赁其他洗涤厂设备且洗涤设备必须在投标人工商登记注/册/地址场所内】②购置发票复印件或租赁发票复印件③相关设备实景实物图片和设备铭牌,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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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东莞市石排医院
地 址:东莞市石排镇
联系方式:0* *
名 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号金马大厦八楼*-*室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邹祥福
电 话:0*-*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