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大溪镇美丽圩镇示范创建项目——圩镇范围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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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0*-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溪镇美丽圩镇示范创建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揭西县大溪镇美丽圩镇示范创建项目——圩镇范围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揭西县大溪镇美丽圩镇示范创建项目——圩镇范围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揭阳市揭西县大溪镇镇区 |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专项债券资金和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大溪镇圩镇沿井美高速出入口至大岭埔道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建设小公园*平方米,改造驿站*层;高速出口至大岭埔入口两侧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约*.*公里,特色店招约*平方米及增加配套设施等;改造提升大岭埔入口约*平方米增加配套设施等,提升滨江公园约*平方米及增加配套设施等;改造圩镇入口区域约*平方米,圩镇范围增加标识*套,增加党建文化小品约*个及增加配套设等);建设圩镇垃圾收集设施(包括新建*座垃圾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改造提升圩镇道路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改造大岭埔道路约*.*公里及增加配套设施;改造井美道路*.*公里及增加配套设施;改造井新道路0.*公里,整治提升人居环境面积约*平方米、增加配套设施等);建设圩镇镇区沿江公园(镇区沿江休闲步道*公里、新建停车位、沿江护栏,配套健身设备、绿化等设施)。 | ||||
| 招标内容 | 主要为揭西县大溪镇美丽圩镇示范创建项目——圩镇范围人居环境整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施工 | ||||
| 工期(交货期) | * 个月 | ||||
| 最高投标限价 | 工程招标控制价为*.00元。注:该价系参照《揭西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年修订)》规定,按预算下浮*%计算形成。其中施工部分*.00元。实际招标控制价以揭西县财政局出具的审核预算造价下浮*%为准;设备部分*.00元,设备采购部分以第三方公司审核价为准。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资信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 ③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须取得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近三年以来在该系统中和“信用中国”中没有出现被限制参与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除外)、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家。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ggzyportal/#/*/index) |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0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0*-* 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揭阳市”进入揭阳专区,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 | *-0*-* 0*:*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西分中心(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 ||||
| 招标人 | 揭西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大溪镇华阳大道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鑫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号二楼*号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