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公安局机关食堂运行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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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宜宾安雄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北区)量典CFC第*#楼*层*-*号 | *,*,*.00元 | 机关食堂运行(下浮率):*% | *.*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安雄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餐饮服务 | 机关食堂运行 | 详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每日早、中、晚工作餐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每日的早餐、午餐、晚餐正常开餐,实行自助餐制,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节日应提供体现节日氛围的菜品。并根据就餐人员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持续改进,尽量满足采购方就餐人员的个性化要求,供食堂就餐人员选择。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采购文件。 |
郑强(采购人代表)、马梅青、梁铮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元。*.收款信息:(*)收款单位: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朝阳大道支行;(*)开户行行号:*;(*)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二号。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长宁县公安局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双拥路*号(蒲江县人才公寓旁)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
四川正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