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保安、保洁、会务等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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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如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保安、保洁、会务等项目 JSZC-*-JZCG-C*-00*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C*-00*
项目名称:如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保安、保洁、会务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拟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前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如服务良好,在不改变服务要求和服务价格前提下,采购人可与成交供应商按年续签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仅需提供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 0*:00(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时间:*-*-* 0*: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如皋市惠政路*号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共如皋市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路*号
联系人:孙志钢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如皋市惠政路*号
联系人:龚骁璐
联系电话: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骁璐
电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