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 |
| 标段名称: | 杨林经开区数控机床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0*-0*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0*-* 0*:00 |
| 开标地点: | 嵩明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杨林经开区数控机床产业园建设项目”范围内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设计部分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所有专业的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相关的优化设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施工部分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及审图机构审核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协助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本项目可研、初设编制单位不得作为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②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①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同时具备高级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②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企业,应同时具备高级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资格要求:(*)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②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同时具备高级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②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企业,应同时具备高级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拟配备项目组成员要求:①设计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业配置合理,提供所有人员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如是退休人员无社保的需提供退休证扫描件或返聘协议书扫描件)。其中:除设计负责人外,设计企业拟派关键岗位须至少包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各不少于*人,且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项目组成员:不低于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T-*-*)规定进行配备;拟配备的所有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本项目可研、初设编制单位不得作为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其他要求:投标人严格执行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