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中心城区城中村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大良黄岗游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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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0*-*-*-00*-0*-0* |
项目名称: | 佛山顺德中心城区城中村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大良黄岗游地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0*月*日 | |
一、答疑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计划开工日期:*年0*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0*月*日,日期间隔为*日历天,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日历天不符。请明确。
答:以“*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日历天,竣工验工期须在总工期内完成),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为准。
*、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 日历天,是否可理解为总工期为*日历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请明确。
答:以“*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日历天,竣工验工期须在总工期内完成),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为准。
*、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中标记本项目为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经查阅本项目招标人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请问本项的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是否设置错误
答:本项目为代建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事业单位,须执行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印发的《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期)》的第一大点(一)的规定,本项目适用“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二、澄清修改内容
无。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红岗社区红岗科技城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号恒福国际商业中心*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人:张工、代工 |
联系方式:0*-* | 联系方式:0*-* |
*年0*月*日 | *年0*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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