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2批)
公告详情:
查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采购人: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叙州区农业农村局*年丘陵山区创新攻关农机装备熟化与推广项目(单一来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夏秋茶智能采茶机、 *批、 预算金额 *,000.00元
玉米电动播种机、 *批、 预算金额 *,000.00元
旱地多功能施肥播种机、 *批、 预算金额 *,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项目需求,为引进、中试熟化四川适用的农机新装备,切实补齐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短板,助力提升粮油单产,支撑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年丘陵山区创新攻关农机装备熟化推广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号),项目区县在*-*年四川省研发的*类丘陵山区短板机具中选择*-*类机具进行中试熟化。我局根据项目任务,结合本区自然条件,主要作物等情况,在其中选择夏秋茶智能采茶机、玉米电动播种机和旱地多功能施肥播种机*类机具进行中试熟化。因“*类创新攻关装备中试熟化机具推荐名单”中,每类机具均为特定机型,(我局选的*类机具均是四川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自主研发的,现四川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已授权中江县大同农业机械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制造,且*年该公司是唯一一家承担三款机器熟化定型生产任务的企业),故通过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中江县大同农业机械电器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指定供货方、售后服务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名称: 中江县大同农业机械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幸福路*号
*年0*月0*日至*年0*月*日
无
联系人: 蒋老师
联系地址: 柏溪街道长江路*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阳先生
联系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康宁路政务中心A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
(已压缩)单一来源公示_pdf.pdf
宜宾市叙州区农业农村局
*年0*月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