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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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SX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第*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的第*条“*.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参加评审”现变更为“*.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原采购文件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项目名称“*年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现变更为“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原采购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中第十一项“如遇不可抗力如学校搬迁入新校,校区管理统一整合,则按实际服务时长据实结算。”现删除。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寿县寿春镇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寿县寿春镇南关社区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文柱(采购人代表)、孙唯(代理机构)
电 话:0*、*、0*
五、附件
*. 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一次)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
寿县文化艺术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一次)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