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6年纳税服务类相关系统驻场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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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年纳税服务类相关系统驻场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幢*楼(*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Z*A*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年纳税服务类相关系统驻场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类相关系统包括线上银税互动平台技术运维服务、服务渠道质效监控评价(好差评)系统运维服务、征纳互动平台运维服务、办税服务厅管理系统运维服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功能运维服务、可视答疑网络视频直播间服务和*话务系统运维服务,各系统既涉及全省办税服务厅的日常工作,又涉及到监控和统计分析,直接影响到办税服务质效和办税服务厅正常办税秩序,尤其是在征期内发挥了重要的监控管理作用,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快速处理用户服务请求,确保办税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现需购买相关技术运维服务。
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万元
分项预算金额(含税):
| 采购项目名称 | 分项服务 | 分项预算金额(万元) |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年纳税服务类相关系统驻场运维服务项目 | 一、线上银税互动平台技术维保服务 | * |
| 二、服务渠道质效监控评价(好差评)系统运维服务 | *.* | |
| 三、征纳互动平台运维服务 | * | |
| 四、办税服务厅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 * | |
| 五、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功能运维服务 | * | |
| 六、可视答疑网络视频直播间服务 | * | |
| 七、*话务系统运维服务 | * | |
| 合计 | *.* | |
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万元
分项最高限价(含税):
| 采购项目名称 | 分项服务 | 分项最高限价(万元) |
|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年纳税服务类相关系统驻场运维服务项目 | 一、线上银税互动平台技术维保服务 | * |
| 二、服务渠道质效监控评价(好差评)系统运维服务 | *.* | |
| 三、征纳互动平台运维服务 | * | |
| 四、办税服务厅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 * | |
| 五、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功能运维服务 | * | |
| 六、可视答疑网络视频直播间服务 | *.* | |
| 七、*话务系统运维服务 | *.* | |
| 合计 |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除“可视答疑网络视频直播间服务”时间要求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话务系统运维服务”时间要求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外)。*话务系统运维服务时间补充说明:项目到期前,如因系统调整等原因导致需求消失,无需再提供“*话务系统运维”服务,采购单位将提前*个自然日通知中标公司,该部分运维服务按实际服务月份支付运维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月*日 至*年0*月0*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幢*楼(*A)
方式:①现场获取:请至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幢*楼(*A)获取招标文件; ②网上获取: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0*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幢*楼(*A)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财务状况:*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年或*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年0*月(含)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税收材料是指: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社会保障资金:*年0*月(含)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材料是指: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出具的缴纳社保的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
*.本项目预算金额包含招标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少于*元,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号
联系方式:石老师(商务):0*-* 刘老师(技术):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幢*楼(*A)
联系方式: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张明立、朱传好、李金楠
电 话: 0*-*-*、0*-*